宿州市疫情防控期间房产税和乡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方针来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04-08 00:41:45  阅读:2209 作者:责任编辑NO。邓安翔0215

为推动支撑企业复工复产,促进我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近来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联合印发就疫情防控期间房产税和乡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方针的告诉。

方针的主要内容:

一是对交通运输、住宿餐饮、居民服务、文体娱乐业企业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3个月的房产税、乡镇土地使用税。二是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3个月的房产税、乡镇土地使用税。三是疫情期间为个体工商户免租金的,按份额减免相应的房产税、乡镇土地使用税,但最长时刻不超越3个月。四是在疫情期间被政府征用的房产,按实践征用时刻免征房产税、乡镇土地使用税。五是其他企业请求房产税、乡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的,按现行有关方针规定履行。六是交税人在方针出台前已申报交纳了税款,能够再一次进行挑选结抵其他期间税款或请求退税。

两种方法处理程序:

网上处理。交税人登录安徽省电子税务局,填写减免税请求核准表,报送减免请求陈述,税务机关核准后,修正税源减免税信息,即可享用困难减免。

现场处理。交税人到办税服务厅,填写困难减免请求表,报送减免税申报陈述,税务机关核准后,修正税源减免税信息,即可享用困难减免。

方针履行期限:

为便利交税人和底层税务机关履行,方针履行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

萧县融媒体中心(萧县播送电视台)

修改: 高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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